广东商标注册成功后这六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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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标注册成功后这六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作者:广东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21 08:12:48

当我们好不容易申请商标成功后,这几个问题我们要注意了!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广东商标注册成功后这六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一、先使用,后注册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三、超范围使用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四、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五、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六、商标注册成功后就高枕无忧了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注册商标的有效时间是从国家商标局下发证书开始算起,有效期限是十年。到期前半年需要在商标局办理商标续展,申请人可以自己去商标局办理商标续展,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公司办理商标续展。商标局续展的时间是到期前6个月,官费是2000元,如果到期没有续展,商标局会给企业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的官费是25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那么商标就会无效。一年之内,任何人不能申请和刚无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过了一年后,可以核准注册。

商标的基本属性是判断商品或服务来源,一件商标能否获准注册与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后是否能将其与其他商标标识明确区分,存在紧密联系。因此相关公众的明确认知对商标能否获准注册至关重要。例如,消费者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误将白事可乐当作百事可乐、将粤利粤饼干当作奥利奥饼干、将康帅傅牛肉面当作康师傅牛肉面,那么白事等3件商标就极有可能不会被核准注册在上述相关商品上,因为它们已经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而非明确认知。  

那么,谁是相关公众?有读者可能会认为,相关公众就是普通公众,因为对于市场上林林总总的商品或服务来说,不论其知名度、工艺、质量如何,依附其存在的商标是否会与其他商标构成混淆或误认,最终还是需要由普通公众来判断。  

其实,上述观点是对相关公众的广义理解。诚然,相关公众是商标是否造成混淆的判断主体,但在法律意义上,相关公众应该是一个整体,而且这个整体不是特定的,也不是固定存在的组织。换而言之,相关公众并不等同于普通公众,而是一个较抽象的概念,在个案中,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种类等多方面因素划定相关公众的范围。 

例如,对于类似牛奶、牙膏等大众消费品而言,普通公众均为最终消费者,均享有对商标认知和判断的话语权。但相较非大众消费品的其他商品,如橡胶跑道,在该商品上注册一件商标,该商标的相关公众就应该是具有一定体育设施专业知识或对跑道设计建设较为了解的从业人员,包括体育场馆的设计者、各项赛事的主办者、专业的运动员、新闻媒体等。

因此,相关公众应该是对所处领域以及该领域内已有的商标、品牌有一定了解的群体,可以是商标所标识商品的生产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也可以是经销渠道中的经营者,抑或是最终购买该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此外,相关公众不能是具有专业商标知识或从事商标研究的从业人员,因为该类群体对于商标的认知度要比普通公众更为敏感,其对商标进行判断时往往会秉持更为审慎的态度和注意力,如依据他们的视角去判断商标的混淆或近似,未免过于严苛,也不够客观。

普通商标的内容

普通商标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是与驰名商标相对应的一种商标,是普通公司使用的。

证明商标的内容

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普通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

(1)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申请。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7)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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