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商标的背后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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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商标的背后到底是什么?

作者:广东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1 08:14:24

都说“便宜没好货”,这对商标而言也是一样的。即便是如此,商标代理人还是会遇到客户觉得商标太贵,想买低价的商标。其实并不是商标代理人不给你推荐低价的标,而是有原因的。广东商标注册公司小编就以自己平台的标与大家细说,低价商标的背后到底什么?

01、针对性强的商标商标对于企业而言,可以引导市场。有些商标名称的针对性太强了,是针对某一行业申请注册的,若是将这枚商标用到其他的类别上,就会显得很奇怪,很不合适。就如“韩医堂”很明显是做医药、疗养、卫生这类,若是硬要做工业、金属等产品就会不合适;“一人一茗”商标也是一样,在饮料、茶等产品上很合适,在其他的产品上就不一定适合了。而很多商标就是因为其对行业、产品的针对性强,所以价格相对而言也就不会很高。若是客户正好缺这一行业的商标倒是好说,但是一般来说企业不可能一直只做一个产品。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转型升级,总是想往高处走,而不是一成不变。

02、残标价格低的另一种可能,就是这枚商标注册类别不全,只适合做某一产品,这类残标对于多数的客户而言是没用的。若是客户不小心买了这类残标,如果会现这枚商标根本不能使用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那不就花了冤枉钱吗!就比如客户想要的是一枚做男女服装的商标,可是却买了一枚“花妃花”商标,这枚商标只能使用在皮带(服饰用)的商品上,就等于白白花了钱,却仍是没有男女服饰类的商标。

商标的价格高是因为其物有所值,那商标的价值是怎么决定的?一般来说商标转让的价格分为四种:

1、商标转让过户费:通常行业收费在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服务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服务费;

3、商标本身的价格:辨识度高的、寓意美好的、有知名度、的商标当然是大家争相抢夺的“好商标”,价格自然不低;

4、最后一种可能取决于这枚商标的询问人数:有些商标起初价格可能不高,但是询问的人多了,商标持有人就会觉得自己的这枚商标受欢迎,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随着询问人数的增加,价格也随之增长了。一枚商标的名称取得好,有利于企业后期的推广与宣传,这枚商标的价格自然也不会太低。

总之,商标作为可以代表企业声誉、名誉、信誉的象征,价值是其的表现形式之一。同时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做质押贷款,将商标的价值真正地利用起来,为企业带来切实的利益。所以并不是商标代理人不给推荐低价的商标,而是那些低价的商标不一定值得你购买。

广东商标注册有效期是指商标注册证书上面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商标注册申请人享受着商标保护权利。如果商标过期了,商标就有可能被抢注。所以,企业了解商标注册有效期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英国商标有效期多长时间呢?

英国商标有效期和国内商标注册有效期都是10年,建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过期前的前六个月提前进行商标续展。英国商标续展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2、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3、商标续展申请书;

很多企业或个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要拿到商标证没几天却被他人提出异议,这是一件很糟心的事。商标怎么就会平白无故的被异议了呢,商标异议的水有点深,下面就带领大家来了解下在商标日益火热的近年,除了出现专业抢注商标的人以外,还衍生出一种新的“职业”叫“专业异议人”,这些像是鬼魅一般,随时准备出现异议你的商标。他们总是寻找各种理由,向公告后核准前的商标提出异议,故意拖延商标的核准注册时间,扰乱企业品牌推广布局,继而从中勒索。

除了专业异议人的恶意行为之外,我国商标法也同样留下了不容忽视的漏洞。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并不是立即予以注册,并下发广东商标注册证书,而是需要刊登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才能最终获得商标注册证书,这条规定为滥用异议程序留下了很大漏洞。认为,对于这种恶意行为,谁也没有阻止的能力,只可以尽量避免。

所以在产品上市前就应提前谋划,经商标查询确定成功率较高的商标名称,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我国商标注册讲究申请在先原则,越早申请越早可以获得自己的商标。在此,希望大家看到这些现实情况以后,应更加增强自己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确定好商标名称后,就立即通过商标专业人士进行商标查询,对于成功率较高的商标,应尽早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

广东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哪些商标注册风险性要大,关于文章商标和图形商标注册,这里小尚就分享下哪些文字或者图形不能注册商标?帮助你不要浪费自己的钱和精力。

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不具备显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

但是,此类名称或图形如果与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组合为一体申请注册则可以获得核准。

7、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如果是间接描述或仅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或者商标的其他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则可以获准注册。

8、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使用商品、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并带有欺骗性的,禁用为商标。但夸张而不带有欺骗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

1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地名作商标易被认为表示商品、服务来源于某地,缺乏区别不同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独占。因此地名禁用为商标是国际惯例之一。

除了以上内容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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