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商标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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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商标注册地址?

作者:广东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9 08:21:50

申请注册是保护你的商标未来的一个很好的策略。近年来商标保护的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申请者采用了新的商标权策略,即在申请商标或著作权登记时,著作权登记起到了很好的辅助功能,即保护商标权。目前,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对于任何一个想要强大的企业来说,版权注册是必不可少的。申请注册是保护你的商标未来的一个很好的策略。

众所周知,广东商标注册按照同类商品和服务区的表选择类别,这一规定也决定了商标保护的范围是,那只是在阶级保护中。《商标法》第32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如果我们有版权注册,我们有在先权利,其他人不允许使用商标注册商标,这是一个整体的保护效果。著作权登记给有限的保护已经成为商标的综合保护,其成本远远低于45级的全部注册商标,而版权登记证书颁发后不需要做续期,不需要缴纳年费,不需要谨慎,非常方便。

商标申请周期长,一般成功,时间一年左右,而且著作权申请周期较短,而且在商标批准前的著作权证书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防御作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有权将注册商标撤销给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商标权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

所以如果版权是未知的,商标注册可以在商标过程中遇到的著作权纠纷,即当商标申请注册的过程中,如果标志设计者声称的版权属于自己,商标和商标申请人无法拿出相应的证据材料,可以制造麻烦。到目前为止,只有对商标进行著作权登记才是最有效、最方便的规避方式,同时对商标进行著作权登记,可以保证商标本身的版权和商标权,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可以与你发生著作权纠纷。

商标一经注册,商标权人即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在注册商标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也需要在商标局办理广东商标注册地址变更。那么,商标注册地址变更费用是多少呢?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有哪些?如何变更商标注册地址?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变更商标注册地址费用多少?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25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变更商标注册地址流程?

1、准备商标变更书件,商标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3)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2、提交商标变更申请,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办理的,然后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3、注册商标地址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会对其核准,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给申请人变更证明。如果是自己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如果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在商业迅速发展的今天,许多商家和企业越来越注重商标的重要性,尤其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长期宣传和使用后,若商标被驳回后,有些企业会寻找引证商标的注册人进行商谈,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那么,商标共存协议是否会影响对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商标近似的判断?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近期审结的尼克尔商标案的判决结果来看,在无证据证明商标共存协议会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尊重引证商标所有人对引证商标的处分以及对诉争广东商标注册的态度。

可见,商标共存协议是判断商标近似的重要考量因素,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基于对意思自治的考虑而确认共存协议的效力,其前提必须是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综上,对商标授权的确权要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商标共存协议是否必然排除混淆的可能性仍要结合具体案件中商标标志本身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商标标志与商品的关联程度以及当事人签署共存协议的原因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了《广东商标注册申请标准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咨询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

据了解,随着商标注册程序的优化、注册周期的缩短、注册成本的降低和注册资源的减少,经常出现以商标名称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注册。这些商标注册申请异常,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了商业环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这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力图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遏制商标注册申请异常的长效机制,在短期内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减少对商标的使用。从《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行为管理办法》出发,为加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管理和指导,特制定本部门的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认为,该草案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及时、有效的措施,知识产权的实质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商标注册申请异常偏离了这一目标,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处理这些行为也是必要的。

据报道,有八份意见草案重申了《商标法》确立的诚信原则和在自愿使用的前提下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向,规定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类型和法律后果,并提出了具体措施。规范商标注册非正常申请,明确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对商标申请的指导和规范,负责注册和使用。

草案还建议,除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不正常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处理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不正当的商标注册申请,骗取财政资助、支持和给予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有异常行为的,还将依法予以处罚。据悉,社会公众可以提出具体规定。(人民网)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对草案的修改和完善意见,并将意见以信函的形式发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章程和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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